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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万余斤粮食“随便消失”三男人获刑!
来源:大发系统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9-11 00:03:12

  被告人高某、黄某共同商定,采纳操作遥控器操控电子设备搅扰地磅正常称重,经过“吃重”(使地磅称重数值低于实践分量)方法赚取不合法利益。

  2022年9月,高某、黄某选用此方法在婺源县辖区内收买稻谷过程中,运用遥控电子秤操控稻谷分量,“吃重”稻谷合计7270千克左右,获利19338.2元。

  2022年10月底高某、黄某约请吴某参加,到2022年11月,三人接着运用遥控电子秤操控稻谷分量,“吃重”稻谷合计5100千克,获利13566元。

  婺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,被告人高某、黄某、吴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,经过操作遥控器操控电子设备搅扰地磅正常称重的手法,使资产所有人发生知道过错,导致过错处分了资产,然后骗得别人资产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构成欺诈罪。三人共谋并施行欺诈违法行为,构成共同违法,应当别离依照所参加的悉数违法处分。

  归纳高某、黄某具有自首、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体谅、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,吴某具有率直、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体谅、一次违法前科等情节,法院依法判处高某、黄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分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,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分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  第二百六十六条【欺诈罪】欺诈公私资产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许控制,并处或许单处分金;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分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很严峻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,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。